署名原则
1. 科技论文的署名是非常严肃的事情。文章的署名者只限于那些参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定研究方案、直接参加全部或部分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,以及参加论文撰写并能对内容负责,同时对论文具有答辩能力的人员,严禁与论文无关的人员挂名。仅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、某一项测试任务的承担者,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,均不应署名,但可以将他们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列入“致谢”段。
2. 通信作者应保证所有作者都阅读过该论文内容,同意署名且同意共同作者的署名排序。文章投稿后原则上不允许作者再修改署名及单位信息,确需改变, 必须向编辑提交书面说明,并经所有作者亲笔签名同意,变更单位信息的,还需提交正式公函。